关于转发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 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辽文旅发〔2023〕7号
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、公安局、交通运输局,沈抚示范区文化和旅游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、公安局:
现将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 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办市场发〔2023〕20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
辽宁省公安厅
辽宁省交通运输厅
2023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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