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,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,生态环境质量指数(EI)为63.9,在全国各省(市、自治区)中处于中等水平,总体上较适宜人类居住。58个县(市、市辖区)的生态环境质量为优、良和一般,其中,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有8个县(市),占全省面积的22.8%,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;环境质量为良的有6个市辖区和27个县(市),占全省面积的47.9%,分布在中东部及沿海地区;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的有8个市辖区和9个县(市),占全省面积的29.3%,主要分布在西部及西北部地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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